发布时间:2025-11-14
在许多回迁安置小区,物业费收缴一直是难题。当业主以“没签合同”、“没看见服务”等多种理由,拒付物业费时,物业公司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
近期,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此类案件,帮助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,明确了缴费义务,让业主在判决后主动付清了全部欠款!
【案情回顾】
我方客户是北京某回迁安置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。该小区业主享有一项特殊的物业费优惠政策:原本核定标准为2.3元/月/平方米,但通过政府奖励、物业减免等多方合力,业主实际仅需支付1.15元,相当于价格的五折。
然而,小区业主白先生在接受了一整年物业服务后,却拒绝支付首年费用。他的理由包括:不认可合同合法性、没看到物业提供服务、甚至没收到催费通知等。多次沟通无果,物业公司最终委托元甲律所寻求法律解决。
【元甲破局】
面对业主提出的多项质疑,元甲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诉讼策略,并系统收集了关键多组证据,包括各项服务合同、服务事实证明、收费依据等,在法院庭审中据理力争,提交了多组关键证据。
最终,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,判决业主白先生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物业费1228.34元。
判决后,业主已主动联系物业公司并付清了全部款项,实现了纠纷的圆满解决。
【律师点评】
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,但非常典型。它再次明确:物业服务“做了没有”是认定缴费义务的关键,而“做得好不好”则属于服务质量监督范畴。 业主不能将后者作为拒绝前者的理由。
元甲律所凭借在物业法律领域的深厚经验,能帮助企业将日常管理工作,转化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,从而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深耕物业服务法律领域,善于为企业提供从合同管理、风险防控到诉讼维权的一站式解决方案。如果您在物业费收缴或其他法律问题上需要专业支持,元甲律所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!